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淄博职业学院摄影协会(以下称本协会)是在淄博职业学院宣传统战部指导下的群众性业余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淄博职业学院热爱摄影的教职工及学生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提高摄影技术,弘扬摄影艺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二章 活 动
第四条 全面负责本协会的活动管理,研究制定各类摄影活动项目的发展规划,积极培养和发展后备摄影人才。
第五条 积极开展摄影活动,交流拍摄经验,陶冶性情,提高素质,丰富师生文体活动。
第六条 不定期地邀请知名摄影专家讲授摄影知识,指导摄影技巧。
第七条 每学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共同商议协会事务,并选举新一届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第八条 活动方式:
一、固定活动:不定时的组织采风或参观 ,具体时间按照实际情况通知,如遇到合适的大型赛事可随时安排。
二、自由活动:会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致,结合季节提出摄影采风要求,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三、组织会员积极参与社会摄影协会的各项活动和赛事。
第三章 任务
第九条 积极承担学校的各项摄影工作,包括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的摄影和采风。
第十条 为本协会会员提供摄影技巧和摄影器材知识的培训讲座。
第十一条 组织校内各学院间以及高校间的摄影交流比赛。
第十二条 组织会员参与社会的各项摄影活动及赛事。
第十三条 每年承办一次会员的摄影成果展,并且为学校宣传积累摄影资料。
第四章 机构与会员
第十四条 组织机构
一、协会聘请学院领导、社会知名摄影界人士担任名誉会长。
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协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三、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会员若干。
第十五条 会员资格
一、热爱摄影艺术并承认本协会章程的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和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二、有集体意识,愿意为他人服务,愿为协会工作付出努力。
第十六条 会员权利:
一、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关的权利。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监督财务管理的权利。
四、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十七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供相应的照片素材。
三、认真进行摄影方面的学习和创作。
四、服从协会组织的各项拍摄活动安排。
第五章 经费来源、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经费来源以自筹和外界赞助为主。
第十九条 会费全部由本协会自行管理支配,所有会费用于本协会外出采风、参观展览、聘请讲座教师等支出。
淄博职业学院摄影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