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齐鲁讲坛淄博职业学院分坛”的管理,保证讲坛规范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讲坛设置:在淄博职业学院设置“齐鲁讲坛淄博职业学院分坛”,由宣传统战部负责管理,教务科研处、团委学生处、以及各系协助举办,并接受“齐鲁讲坛淄博分坛”的指导和管理。每年至少举办4次讲座。年初制定方案,组织选题。
二、讲坛条件:讲坛设在学院报告厅,管理要规范,音响、灯光等设备齐全,日常由团委学生处负责管理。
三、讲坛标识: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报告厅悬挂统一制作配发的铜质铭牌,设置统一的背景版,并张贴海报宣传。
四、讲坛讲师:以“齐鲁讲坛淄博分坛”讲师库为基础,加强与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联系,建立起讲师库,并充分发挥学院自身师资的优势,建立起本院自己的讲师库。
五、讲坛讲题:每年定期进行调研,在教职工和大学生中征询讲题,并根据上级要求、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确定选题。
六、听众组织:采取行政组织和师生自愿参与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听众,重要讲座由党办、院办负责教职工的组织,团委学生处、各系负责组织学生。
七、品牌拓展:对每期论坛作好校内校外宣传,特别是名人专家的讲座,发动媒体大力宣传。
八、经费保障:每年年初做好经费预算,确保讲坛所需的讲课费、差旅费等经费。
九、讲座报批:本讲坛讲座举办前应报宣传统战部,并向学院领导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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