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统战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央统战部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统战工作的意见》(统发[2004]62号)、以及省委统战部、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加强我省高等院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鲁统[2001]41号)精神,现结合学院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高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高校统战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高校的党外知识分子相对集中,汇集着党外各方面代表人物,是统一战线培养、选拔代表人士的源头和重要基地。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是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做好统战工作,是推动学院加快发展的需要。要加快学院发展步伐,早日实现进入全国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的目标,关键在人才。我院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在教学、管理、科研第一线,是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自觉运用统一战线这个法宝,及时了解他们的情况、反映他们的呼声、关心他们的进步,把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到建设一流学院的目标上来, 对于提高办学质量,加快学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做好统战工作,是实现学院快速、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统战工作本质上是做团结人的工作,在学院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团结合作,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优势,对于推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二、高校统战工作的范围和职能
(一)工作范围。高校统战工作范围主要包括(1)各民主党派成员;(2)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3)党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5)少数民族人士及有宗教信仰的人士;(6)港澳同胞及在高校就读的港澳学生、台湾同胞及其亲属(包括在大陆定居的台胞和就读的台湾学生)。(7)海外华侨、归侨、侨眷等。工作重点是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二)工作职能:高校统战工作的主要职能是:(1)反映情况;(2)掌握政策;(3)协调关系;(4)举荐人才。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做好统战工作
(一)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和分析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和引导他们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鼓励和引导他们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为学院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要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通过研讨会、座谈会、民主党派组织生活等多种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学习,不断提高党外人士的政治素质;加强对党外人士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的调研,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切实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贯彻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方针政策,积极主动地为党外知识分子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支持他们参加学术交流等各种社会活动。 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中的作用。
(三)突出作好民主党派工作。(1)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政治领导,贯彻党对民主党派的各项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和帮助民主党派成员正确认识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更加自觉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发挥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作用。(2)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按照“注重质量,稳步发展”的原则做好组织发展工作。(3)在学院深化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上,通过举行情况通报会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他们履行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的职能。
(四)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少数民族人士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积极团结有宗教信仰的人士,坚持宗教活动在宗教场所进行。禁止在校园内进行传教和其他宗教活动,决不允许任何宗教干预教育工作。坚决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破坏、分裂活动。要注意研究学院中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新情况,发现和及时处理各种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要防范和抵制各种邪教。
(五)做好台港澳和海外工作。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海外统战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及其亲属和出国留学人员的联系,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积极交流感情,沟通信息,通过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和人员往来,鼓励和引导他们为学院建设作出贡献。
(六)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培养和举荐工作。建立健全培养、举荐党外代表人士的机制。坚持把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纳入学院干部队伍的总体规划。积极为有代表、有影响的民主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创造学习和实践锻炼的机会,积极向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及各人民团体推荐党外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要加强党外后备干部的建设,逐步建立起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工作机制。
(七)加强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要加强统战理论和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对涉及政治和政党制度、民族和宗教问题等社会科学研究、教学和讲座等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积极做好统一战线的宣传和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反映党外人士的思想状况、建议和要求,为学院统战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四、注重加强统战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一)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合理配置政治资源,既要重视党建工作,把大批优秀知识分子发展入党,也要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将一批优秀知识分子留在党外。
(二)坚持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制度。学院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座谈会,学习党的大政方针和政策,就学院发展的重大决定或涉及面广的重要举措出台和调整,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为学院工作建言献策,发挥作用。
(三)健全党外人士参加重要会议等制度。学院举行的党代会、教代会等重要会议与大型活动,应视情况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要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向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党外干部及时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
(四)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的制度。院、系、处室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主动与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交朋友,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按照政策规定妥善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建立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积极支持和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 ,开展服务社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党外人士参加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参加统战系统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学习培训。对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重点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活动,应给予财力、物力方面的支持。
五、进一步加强党委对统一战线的领导
(一)坚持把统战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特殊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党政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关心和支持统战工作,党委要有一位领导同志分管统战工作。党委每年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重要事项。每学期要在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会上对统战工作作出部署。
(二)要加大对统战工作的支持力度。统战工作经费应列入经费预算,为学习培训、开展工作和活动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统战工作要纳入处室系部考核体系。在加强对统战工作领导的同时,宣传统战部要积极履行综合协调、全面指导的职能作用,注重加强与各基层组织的沟通和联系,团结一致,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统战工作。
(三)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学院实际和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统战干部,机关党总支、各支部要设统战委员或有一名委员分管统战工作。重视统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要把统战理论政策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统战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作好统战工作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支持职能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和党总支、党支部两个积极性, 建立学院两级统战工作网络。党总支、各党支部要协助党委了解情况,保持与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密切联系和广泛交流,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不断探索、改进统战工作的思路和办法, 提高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对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创造良好的环境。